各位知道嗎?現在一台進口二手車,在ARTC檢驗進口車項目及測試費用加起來,已經高達24萬了!
在104年,也就是去年2015年,交通部完成「開放古董車行駛道路可行性評估」,規畫明年起開放車齡三十五年以上,經過認定有收藏價值的古董車輛,領取專屬牌照後就可以上路,但也嚴格規定,古董車只能在限定時間和路線還有車籍所在區域行駛,未經申請也不能行駛國道或快速道路。
PS:35年,2016-35=1981,所以那就是1981年以前的車。
這台1971年的金龜子,如何?
今年2016年在相關單位研究多年之後,台灣骨董車掛牌上路的法規配套終於明確化,未來甚至有機會推動整個骨董車收藏與拍賣產業的發展。
由於台灣並非汽車工業強國,這一句話很中肯,之前也有很多國外車商有提到:台灣並不會製造車輛,為什麼檢查別人的車輛這麼嚴格?
台灣早年經濟較不發達、骨董車保有量有限,因此目前多數骨董車收藏來源於自英美日等國家進口並再行翻修。因為受限於目前相關法規,國外進口車一定要逐車檢驗,而咱們的法規是愈來愈嚴格,所以多數老車不符環保、噪音、汙染與安全等規定而無法領牌;雖有其他替代方案(如一年三次申請臨時牌、每次15天,或以法人身份持有試車牌等),但成本仍高且流程繁瑣。
我們再以被視為全世界最嚴格(台灣地區除外、你懂的)的加州年檢驗車SMOG-CA空污標準為例,不同年份的骨董車,申請行車牌照與年檢的排放標準也與新車不同。美國年檢SMOG關於骨董車的空污排放管制大約也是分成3個主要的車輛年份區間(部分詳細的規定具體到每5年);總體來說SMOG對1974年之前(Pre-EPA)的車輛空污排放要求較鬆,但是當然不會允許車主繼續用含鉛汽油。
雖然今日的汽油標號已經足夠達到含鉛汽油的水準,但缺少鉛做散熱和潤滑,舊款車能夠換用無鉛汽油仍需要做一點必要的改裝(主要是改氣門和缸頂的氣門座圈,這個部分在沒有鉛潤滑的情況下很容易燒壞)。
歐洲地區對於40年車齡以上的車輛給予年檢時免檢廢氣的優待,並且免道路稅。
1974年以後到1990年代的車型已經屬於EPA年代,排放管制會相對嚴格但也不會與跟新車相同,而SMOG -CA對這個年代生產的汽車排放標準,大約也是當年的汽車能達到、但是比較嚴格的區間;一部引擎狀態良好並且三元催化器工作正常的1980年代骨董車,如果是當年按照美國排放標準製造 / 進口的話,在今日通過SMOG-CA標準一般也不成問題。
甚至有一部分車型(例如M.Benz或BMW品牌產品)因為比較早導入電腦引擎管理和電子噴油系統,實際上還能做到不用三元催化器就能通過SMOG-CA空污標準。至於1990年代以後的車輛其排放規定則基本與目前的新款車標準差不多。前述「因年代而不同的動態管理規定」值得台灣監理單位作為參考。
這…還頗新的,應該有重新整理過吧!
主要議題:台灣地區骨董車上路法規變更重要說明
相關內容:目前合法申請領牌之最大障礙
由於台灣並 非汽車工業強國,加以早年經濟較不發達、骨董車保有量有限,因此目前多數收藏來源於自英美日等國家進口。只要是進口車,就要逐車檢驗。
在台灣現有法規制度之下,出廠年份高的車輛,在重新請領牌照時仍需比照全新車輛所適用的審驗標準辦理,因此安審環保要求(必須要OBDII行車電腦、且通過廢氣排放標準等)即為限制骨董車合法掛牌的最大障礙。
定義與未來請領牌照放寬
交通部最後擬參考國外作法,規劃制定國內骨董車領用牌照管理制度,認定標準為車齡超過35年、具收藏價值,車輛符合國內骨董車適路性評鑑認證基準的車輛;骨董車須通過相關安全檢查,但部分項目會放寬(我估計,燈光檢測、間接視野檢測不會改變,其它像是輔助胎壓測試、轉向測試,應該不會測吧)。而且考量骨董車的特殊性由公路監理機關會核發專屬號牌,在環保署、經濟部同意後,可免適用汙染、噪音等規定。
這段話有個疑問:何謂有收藏價值呢?難不成「貴」就有!
未來用路限制
不得載運貨物、進行商業行為,只能行駛於車輛所在地縣市,且只能在骨董車舉辦相關聚會活動的例假日行駛,不得在非假日或通勤行駛使用。
(呵呵,那以後一定「每個星期六、日」都有辦骨董車的車聚了!)
由於骨董車的車速較慢,交通部原則禁止骨董車行駛高、快速道路,行駛地方道路規定則由道路主管機關自訂。
法規修改之核心精神
本 次法規修改的核心精神為「收藏者的權益必須建立在符合大多數人權益的基礎上」,出廠年份高的車輛既然無法通過安審及環保法規,萬一開放申請合法牌照,勢必造成整體社會及環境甚至經濟的負擔。
絕大部分的老車並不具備真正的收藏價值,如果全面性開放前述車輛自由領牌,這些沒有觸媒、採用化油器而且安全配備不足的車輛將對環境和道路使用安全產生莫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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